今后,中心城区汽车4S店和汽修车、工业涂装、油漆化工等VOCs排放企业,只要安装符合国家相关工艺规定的治理设施且达标运行,即可获得政府1-2万元资金补贴。 我市为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行动,有效控制影响臭氧超标污染因素,采取“以奖代补”形式,鼓励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备,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,改善区域环境质量。此次“以奖代补”范围主要针对中心城区汽车4S店和汽修厂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、油漆化工、家具制造等VOCs排放企业,要求申报企业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工艺规定的治理设施,并确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,对只安装活性炭处理工艺且不能稳定达标运行的,不在补贴范围内。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,由四区政府(管委会)于7月底前,将辖区内企业名录、处理设备工艺、安装合同复印件等统一上报,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审核后,根据情况给予1-2万元资金补贴。 |